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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奖励办法(试行)

部门:法学院       发布人:范生根       浏览次数:856       发布日期:2021-09-06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团队精神,激励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代表西南医科大学参加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类比赛的学生团队及其指导教师团队。

创新创业类比赛是指由国家、省(部)、市有关部门正式主办,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的创新创业类比赛。

二、奖励标准

(一)比赛级别的划分

比赛按级别分为四类:

A类:是指由国家教育部、科技部、财务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等部门主办或署印的具有重大影响力、参与范围广的综合性国家级或国际级创新创业类比赛(如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

B类:是指由国家教育部、科技部、财务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等部门直属学会或协会主办、或署印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级或国际级创新创业类比赛;

C类:是指由省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团委主办或署印的创新创业类比赛。

D 类:是指由市级相关部门主办或署印的创新创业类比赛。

比赛的级别分类由大学科技园组织专家委员会认定。

(二)奖励标准

1. 对学生团队的奖励:  单位(元人民币)

获奖等级

比赛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A

20000

10000

6000

B

12000

6000

2000

C

10000

6000

2000

D

1000

600

400

对通过了省级评比后入选国家级的A类比赛增设入围奖,奖金:2000/团队。

2. 对指导教师团队的奖励:  单位(元人民币)

获奖等级

比赛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A

10000

5000

3000

B

6000

3000

1000

C

5000

3000

1000

D

500

300

200

对通过了省级评比后入选国家级的A类比赛增设入围奖,奖金:1000/团队。

(三)奖励认定

根据以下情况综合确定:

1. 比赛的级别和影响力;

2. 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程度,对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锻炼程度;

3. 获奖情况。

三、经费来源及申领程序

(一)奖励经费:学生奖励经费从学校双创专项资金中列支;教师奖励经费由学校专项绩效列支。

(二)指导教师、参赛团队取得本办法规定成绩、荣誉的,应主动凭荣誉证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文件申请奖励;大学科技园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家委员会对荣誉层次、等级和应奖励额度进行认定,每个年度末集中受理奖励申请一次。

(三)一个比赛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荣誉,按照最高级别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指导教师根据本办法获得奖励的,不影响其本人根据所在学院(系部、中心)其他规定或决定依同一事由获得荣誉或奖励。

(五)该办法所涉及经费不再包括各类大赛活动组织实施的劳务费及加班费等。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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