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协同推进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互融、互动、互补、互促,构建“价值塑造、人格养成、能力培养、知识探究”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我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岗位胜任力、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竞争力,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意义
“双创教育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整体设计高校共青团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共青团组织实施的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整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实施“双创教育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重视和加强第二课堂建设”的重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积极举措;是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强化共青团育人职能,强化共青团组织建设的关键路径;是完善学生发展服务体系,促进学生素质素养提升,促进学生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
第二条 实施原则
1.明确定位。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和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
2.打造引擎。以推行“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为新形势下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深化共青团改革的动力,统一认识,全力推动。
3.注重实效。本着忠于事实、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原则,在工作设计中重科学实用、重用户体验、不贪大求全。
第三条 实施目标
经过在课程设计、系统开发、制度构建、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探索,明确“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科学内涵、工作内容、运行逻辑,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最终形成一张以学生需求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促进该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 功能定位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等六方面功能。
1. 客观记录。通过设置覆盖面广、内容模块全的课程体系,真实、客观地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事团学工作等情况和取得的各类成绩。
2. 科学评价。通过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能力表现进行专业化、模块化、数据化的准确评价,帮助学生正确了解自身优势、弥补自身不足。
3. 促进成长。通过“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反馈,激励学生广泛参与各类活动,促进能力素质的均衡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和岗位胜任力。
4. 服务大局。通过开展“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有关工作,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融入学校立德树人工作全局,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情况的大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为学校党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提升工作。通过推行“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促进学、团工作转型升级,推进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提升学、团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6. 融入社会。通过“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为社会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科学参考,搭建学生、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连接平台。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8级及以后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科生须按要求完成双创教育和第二课堂6个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学校成立“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双组长制,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保卫部(处)、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管理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争取政策、整合资源、畅通渠道,统筹推进学校第二课堂建设。
第七条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第二课堂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学分管理以及成绩单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第二课堂建设纳入学校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统一进行规划,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九条 按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全员化参与和全程化跟踪”的工作要求,第二课堂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第二课堂项目在线发布、学生在线选择或申请、评价在线反馈、学时在线记录,形成学生成长数据池。
其中项目开设与信息发布,要求项目组织方应提前一个月登录学校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开设申请,经“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视为开设成功,并在系统中发布信息,在项目实施完成并认证通过后按要求给予成绩与学分认定。
第十条 学生通过“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登录,查看项目信息,根据个人成长发展需求、职业目标定位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参加项目,按要求完成项目后,对项目进行评价反馈。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项目按照类别设置八大模块,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类、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文化交流与艺术修养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专业技能与其他特长类和基于院系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项目。
1.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项目:开设关于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类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
2.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类项目:开设关于专业学术、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类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
3. 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项目:开设关于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情绪管理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心理、情感、体育类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
4. 文化交流与艺术修养类项目:开设关于中外先进文化教育、艺术素养教育、大学生艺术团训练相关等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演讲辩论征文等语言类活动,参与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以及文学、艺术和人文素养类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
5.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开设关于社会责任感和感恩奉献等方面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课外实习实训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
6.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项目:开设关于自我管理与提升、领导力培养等方面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加校内各种党团组织工作任职履历和各级各类大学生骨干培训等经历。
7. 专业技能与其他特长类项目:主要记载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技能认定和相关荣誉。
8. 基于院系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类项目:院系根据其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开设提升相关专业专项素质的第二课堂项目,充分体现人才的个性化培养。
各项目具体计算分值和认定办法详见《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附件1)。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项目分为三个层级,即校级项目、院(系)级项目和特色项目。校级项目主要面向全校大学生开设,重在提升学生基本综合素质;院(系)级项目主要面向本院学生,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活动,重在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特色项目主要面向部分群体学生开放,重在提升团学组织活力,体现学生组织特色。所有项目的开设均需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紧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院(系)级项目需充分考虑其专业特色、行业标准及社会认可度。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项目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学生认可”的原则,以项目质量评价为依据建设“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淘汰甄选。入库项目由项目组织方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入选项目库。入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第五章 学分管理
第十四条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设学分制,每个学生须修满6个学分。其中,属于必修学分的有: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项目至少获得1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至少获得1学分、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至少获得2学分。
根据项目开设要求,学生应在当次项目报名截止前完成报名视为选择成功,按要求完成项目参与和项目评价者可获得相应学分,中途退出或未完成对所参与项目的评价反馈者,不能获得学分。
第六章 成绩单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生毕业时,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将生成经学校认证的“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在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成长情况证明,与第一课堂成绩单共同记录学生大学阶段成长经历,可用作求职、升学及档案留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西南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补充制度的通知》《西南医科大学关于“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部分学分设置调整的通知》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
2.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校院两级运营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3.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活动发布规范
4.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检查制度
5.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6.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补录、调整制度
附件: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
项 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单位
|
备 注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
参加党校(分党校)培训合格
|
0.4
|
项
|
优秀学员另加0.1分
|
参加校院团校培训合格
|
0.2
|
项
|
参加特定党团主题教育活动
|
0.05
|
次
|
包括党、团组织生活,主题党、团日活动。
|
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学习活动
|
0.1
|
|
各级各类思政类讲座、交流学习会等。
|
大学生应征入伍
|
1.0
|
|
以学校武装部认定为准
|
见义勇为
|
0.5
|
次
|
校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证书或证明
|
无偿献血
|
0.2
|
次
|
以献血证为准,每年累积最多0.4分。
|
创新
创业
教育
实践
|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
参加各类创业就业指导课程
|
0.3
|
次
|
由相关组织部门认定;课程本身已有相应学分的,不再计分。
|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项目
|
国家级
|
2.0
|
项
|
限5人,负责人获得相应等级分值,参与者减0.5分后计分。
|
省级
|
1.5
|
项
|
校级
|
1.0
|
项
|
省科技厅苗子工程
|
限5人
|
3.0-1.5
|
项
|
重点项目计主研3分,参研2分;一般项目主研2分,参研1.5分。
|
个人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
|
0.3
|
项
|
参加该项目一年以上或完整参加
|
参加海外研修计划
|
|
2.0
|
项
|
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等相关部门认定
|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专业性学科学术竞赛
|
国家级
|
2.0
|
项
|
参加即可获得相应学分,若获奖则另按本表第9项计分
|
省级
|
1.0
|
项
|
地市、校级
|
0.5
|
项
|
院级
|
0.3
|
项
|
参加创新创业类培训
|
国家级
|
3.0
|
项
|
获得培训资格证书;SYB培训获得证书按校级加分,若参加但未获得证书,加0.5分。
|
省级
|
2.0
|
项
|
地市、校级
|
1.0
|
项
|
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
|
创新创业讲座、活动、沙龙等
|
0.3-0.2
|
项
|
包括市场营销大赛、创业路演赛等各类创新创业类活动,参加活动校级0.3分,院级0.2分;比赛获奖按照本表第9项计分。
|
学术性社团
|
负责人及参与者
|
1.0-0.6
|
学年
|
学术性社团由校团委认定;负责人限3-5人,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年及以上,需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材料或调查报告。负责人计1分,参与者0.6分。
|
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
|
个体户经营者限5人、成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限10人
|
2.0-1.0
|
项
|
以入驻学校、地市孵化园协议为准;负责人2分,一般人员1.5分,获得创业补贴,另加0.5分。
|
兴办创业实体
|
限5人
|
2.0
|
项
|
正常运行1年以上
|
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创业
|
限5人
|
1.0-0.5
|
项
|
正常运行6个月以上,根据销售情况等酌情加分。
|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
科
技
成
果
与
学
术
论
文
|
国家级成果奖
|
1—2等(有证书者)
|
4.0-3.0
|
项
|
1.成果奖按获奖等级等差递减0.5分开始计分,如国家级成果奖,一等奖按4分起,二等奖按3.5分起。
2.科研成果依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1分,最低分值为0.1分。
3.科技成果与学术论文类分值认定以科技处审核认定为准。
|
省部级成果奖
|
1—3等(有证书者)
|
3.0-2.0
|
项
|
地市级成果奖
|
1—3等(有证书者)
|
2.0-1.0
|
项
|
国家级科研成果
|
1—10名
|
2.0
|
项
|
省部级科研成果
|
1—8名
|
1.0
|
项
|
地市级科研成果
|
1—5名
|
0.5
|
项
|
发明专利
|
有专利号/证书1-6名
|
2.0
|
项
|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
有专利号/证书1-3名
|
0.5
|
项
|
SSCI、SCI、EI或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
|
所有作者
|
4.0
|
篇
|
第一作者获相应分值,第二作者减0.4分,之后依次递减0.1分,最低0.2分。
|
CSCD、CSSCI等收录论文
|
1-5名
|
4.0
|
篇
|
分值递减同上,最低分值0.1分。
|
其他核心期刊
|
1-5名
|
2.0
|
篇
|
第一作者获得相应等级分值,第二作者递减0.2分,之后依次递减0.1分。
|
其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1-3名
|
1.0
|
篇
|
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
|
1-3名
|
1.0
|
篇
|
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
|
1-3名
|
0.8
|
篇
|
省部级学术会议论文
|
第一作者
|
0.4
|
篇
|
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
|
心理健康
|
加入朋辈辅导员队伍
|
0.6
|
学年
|
参与各项培训工作1年以上
|
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活动
|
0.2-0.1
|
次
|
由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据实审核,校级活动0.2分,院系活动0.1分。
|
体育活动
|
参加校、院认定的体育活动及比赛
|
0.2-0.1
|
次
|
1.本项目每学年最高计1分。
2.学生干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组织工作不加分。
3.校级0.2分,院级0.1分。
|
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
|
0.5
|
学年
|
运动队训练由体育学院据实审核。
|
体育竞赛获奖
|
|
项
|
1.获奖按第9项规定计分。
2.体育学院学生参加本专业比赛,可按学科竞赛计分,不再重复计算。
|
文化交流与艺术修养
|
参加校、院重点或精品文化艺术活动
|
0.2-0.1
|
次
|
1.本项目每学年最高计1分。
2.学生干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组织工作不加分。
3.校级活动加0.2分,院级0.1分。
|
艺术团训练
|
0.5
|
学年
|
校艺术团由校团委认定并根据训练情况记取分数。
|
作为观众参与高雅艺术、重点精品活动、特定科技学术文化艺术报告讲座等
|
0.2-0.1
|
次
|
校级活动0.2分,院级0.1分,以活动公告为准。
|
全国性报刊发表文章
|
1.0
|
篇
|
1.第一作者计相应分数,第二作者及以后递减0.1分。
2.学校新闻社、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干部工作范围内的文章不计分。
|
省级报刊发表文章
|
0.8
|
篇
|
市级报刊发表文章
|
0.6
|
篇
|
校级报刊网络新媒体发表文章
|
0.4-0.1
|
篇
|
参加各类征文、征稿活动
|
0.3-0.1
|
篇
|
凡稿件被录用,校级以上活动0.3分,校级活动0.2分,院级0.1分,以活动公告为准。同一篇文章参加同类型征文活动以最高级别计。
|
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奖
|
|
项
|
按第9项规定计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加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和成效考核
|
1.0-0.5
|
次
|
1.脱贫攻坚类实践活动以组织部审核认定为准。
2.须注册成为志愿者,经校团委认定合格。
|
参加寒暑假脱贫攻坚实践活动
|
0.4
|
次
|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
0.2
|
次
|
其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
0.1
|
次
|
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
|
0.2
|
次
|
需提供相关证明及院系认定
|
社会实践获奖
|
|
项
|
按第9项规定计分
|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
|
主席团成员
|
1
|
学年
|
1.校级按相应分值加分,院系递减0.1分。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3.社团负责人根据工作及考核情况,按部长等级计分。
|
部长
|
0.8
|
学年
|
班团、团支部书记、助理班主任
|
0.6
|
学年
|
党小级长
|
0.4
|
学年
|
班委员、团支委
|
0.3
|
学年
|
获得荣誉称号
|
|
项
|
按第9项规定计分
|
参加国家、省、市、校级大学生骨干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精英培训班等
|
1.0
|
项
|
省级减0.2分,之后各级递减0.1分
|
无报酬学生助管、助理辅导员、助教
|
0.6
|
学年
|
需提供证明材料
|
专
业
技
能
与
其
他
特
长
|
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
执业资格证
|
0.4
|
项
|
驾驶证不加分
|
从业资格证
|
0.2
|
项
|
等级考试及证书
|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2-4级
|
0.2-0.4
|
项
|
1.具体计分,根据考试及证书获取难易程度确定,均须为在校期间获得。
2.普通话证书须获得二级乙等以上方可计分,按0.05等差递增。
3.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加0.2分,三级加0.3分,四级加0.4分。
4.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分别加0.2分和0.5分。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考试合格分别加0.5和0.8分。
|
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
|
0.2-0.5
|
项
|
专业英语四级、八级合格
|
0.5-0.8
|
项
|
雅思考试6分以上
|
1.0
|
项
|
托福考试90分以上
|
1.0
|
项
|
GRE考试310以上
|
1.0
|
项
|
其他外语水平考试或语种证书
|
0.3-0.6
|
项
|
计算机类证书
|
艺术体育类证书
|
普通话等级证书
|
0.1-0.2
|
智慧树网络平台课程
|
课程学习
|
0.1-0.2
|
项
|
智慧树课程需按时完成课程学习进度达100%,并完成章节测试且成绩合格。每门课程20 学时以上认定相应类别0.2 学分,20 学时以下0.1 分,最高可获得0.6 分。课程以学生工作部认定目录为准,同一课程不重复加分。若学习课程为创新创业类,经认定后可加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类别学分。
|
基于院系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项目
|
|
|
项
|
以院系活动公告为准,由相关部门职能审定。
|
竞
赛
和
其
他
获
奖
|
国际级
|
一等奖
|
2.4
|
项
|
1.上述8个板块除成果奖以外的各类获奖均按本项规定标准进行计分。
2.本项所指国际级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国家级、省级是指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教育部、教育厅等)主办的竞赛(评选),行业等主办的竞赛降低一个等级计分,如全国级按省部级计分。
3.团队参加的原则上每队限5人,排名不分先后,均获得相应等级分值。超过5人的特殊情况需要认定。
4.同一项目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加分。
5.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展演(不评奖)按对应等级的优秀奖加分。
6.网络类竞赛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后,对应各等级减半计分。
7.体育竞赛未分等级仅有排名的情况,按前1-8名计分:1-2名按一等奖,3-5名按二等奖,6-8名按三等奖。
|
二等奖
|
2.2
|
三等奖(先进、优秀等)
|
2.0
|
国家级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8
|
三等奖(先进、优秀等)
|
1.6
|
省部级
|
一等奖
|
1.6
|
二等奖
|
1.4
|
三等奖(先进、优秀等)
|
1.2
|
地市级
|
一等奖
|
1.2
|
二等奖
|
1.0
|
三等奖(先进、优秀等)
|
0.8
|
校级
|
一等奖
|
0.8
|
二等奖
|
0.6
|
三等奖(先进、优秀等)
|
0.4
|
院级
|
一等奖
|
0.4
|
二等奖
|
0.2
|
三等奖(先进、优秀等)
|
0.1
|
其他
|
特别突出的荣誉或贡献
|
1.0-4.0
|
项
|
经学校认定
|
附件2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校院两级运营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校“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科学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 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职能
学校设立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由学校团委负责指导和日常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专人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相关工作。各院系设置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指导班级设立第二课堂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一)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主要职能
1. 以“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为抓手,做好我校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服务与督查工作。
2. 负责全校范围内“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与审核,指导各院系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的线上报名、签到及学分发放等组织协调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工作培训、活动督查等日常工作。
3. 负责对第二课堂活动实施过程的督查,系统及用户反馈问题信息的收集、解释、维权等工作。负责每学期对各级奖状或其他第二课堂加分证明材料进行收集、审查并进行学分补录。
4. 进行全校第二课堂活动大数据基本分析,统计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对优质和大型活动或重要内容进行定期推送、更新。
5. 其他“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工作。
(二)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职能
各院系根据自身工作开展实际,自行设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单独设立学生组织或原有学生组织下设工作部门),管理和开展本院系第二课堂相关事务,具体工作如下:
1. 配合运营中心做好本院系“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的推进与开展,解答本院系学生使用“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 网络管理系统中的疑问,不定期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培训等日常工作。
2. 负责全院“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与审核,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报名、签到及学分发放等工作。
3. 对院系学生各级奖状或其他第二课堂加分证明材料进行收集、审查,并按要求报送至运营中心。
4. 其他“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工作。
(三)班级第二课堂工作小组
各院系指导班级成立第二课堂工作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双组长,各班委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管理班级第二课堂相关工作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1. 协助运营中心和本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做好本班级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的推进和开展。
2. 每学期对班级各级奖状或其他第二课堂加分证明材料进行收集、审查,并按要求报送至本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予以审查。
3. 对班级成员进行第二课堂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帮助班级成员了解相关制度、学分要求,增强对第二课堂相关制度和活动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二、工作要求
(一)活动发布规范化
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发布规范》(附件1),规范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提升第二课堂育人效果。
(二)定期审查制度化
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检查制度》(附件2)对活动进行定期抽查,提升第二课堂活动规范性和质量。每学期期末对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普查,若有重复计分或违规计分情况一律撤回相应学分,并对相应活动的补录人员追责。
三、违纪追责
(一)职能部门和院系
1. 各职能部门牵头的第二课堂活动由职能部门全权审核和负责,院级活动由院系全权审核和负责。需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活动审批备案制度》进行备案,并接受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检查。
2. 若职能部门和院系活动发布及审核等工作不认真不严谨,出现对未按照《“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和活动发布规范要求申请的活动予以通过,或出现学分未发放、学分发放错误等影响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情况,年度内累计达3次以上,将在学校当年度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3. 各职能部门和院系活动若出现发布虚假活动、补录虚假学分等重大违规操作,除在学校当年度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外,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责。
(二)活动负责人
1. 活动负责人所负责活动出现学分未发放、学分发放错误、无故签退活动参与者等错误操作,对该负责人予以扣除第二课堂学分0.2分/次并拉入黑名单200小时/次。对错误操作累计三次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该学年评优申报资格的处理。
2. 对活动负责人出现发布虚假活动、补录虚假学分等重大违规操作,予以扣除第二课堂学分2分/次、取消其活动发布权限、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该学年所有评优评奖申报资格的处理。
(三)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学生干部
1. 对工作不积极、怠惰,以致影响“双创教育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正常开展的学生干部予以取消该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学分发放的处理。
2. 对出现活动抽查结果弄虚作假、泄露管理端账号密码或工作内容、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等违纪现象的学生干部,予以扣除第二课堂学分3分/次、革职、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该学年所有评优评奖申报资格的处理。
(四)普通学生
1. 对恶意举报院系或校级学生组织的个人行为,一经核实,予以个人进入第二课堂黑名单120小时的处理。
2. 对有中途离场、请人代签的活动参与者,一经核实,予以个人进入第二课堂黑名单120小时的处理,并撤回相应学分。
3. 对申请学分补录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一经查实,予以进入黑名单120小时、扣除0.5第二课堂“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分(如此类学分不足则按《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学分分类排序依次扣除其他类别学分),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该学年所有评优评奖申报资格的处理。
附件3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活动发布规范
一、活动详情规范
发布活动名称必须符合以下格式:
(一)一般活动格式
主办单位(或面向对象)+活动名称。例:基础医学院书签设计大赛;勤工俭学会吉祥物设计大赛;西南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设计大赛。
(二)附带主题活动格式
主办单位(或面向对象)+“活动主题”+活动名称。例:基础医学院“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志愿活动;儿科学系“有效学习,做健康快乐的追梦人”微视频大赛。
(三)团组织生活格式
年级+班级+“团活主题”(可无)+活动名称。例:2019级中药学1班“发扬五四精神,锻造奥运体魄”五月主题团日活动;2019级儿科学2班主题团日活动暨理论学习教育活动。
(四)讲座或比赛观众招募
活动名称+参加人员角色(观众)。例:第十二届娃哈哈全国大学生创意实践大赛汇报暨颁奖典礼观众;新春音乐会观众。
二、报名信息规范
(一)报名时间规范
1.于网络管理系统发布的活动,其发布时间距离活动报名开始时间应大于5个工作日。若活动发布时间距离活动报名开始时间小于5个工作日日,将不予以审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活动负责人自行承担。
2.报名开始时间不可设置在22:00至次日8:00时间段内。
3.若为作品征集等采取评审制的活动,建议发布活动设置的活动报名结束时间晚于真实报名截止时间,以便于对参赛人员的录取。
(二)录取方式规范
1.共有报名制、中签制、评审制三种。
2.讲座及各比赛观众招募,无特殊情况均设置为报名制或中签制。
3.作品征集等需提交作品的活动应设置评审制,待学生提交作品并且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录取。
4.团组织生活等团支部内部活动,设置为报名制,方便录取。
(三)参与范围
除团组织生活、组织内部交流会、换届大会、院系学术讲座等活动外,其他活动原则上不得设置为仅限部落内部人员参与。
(四)入学年份
除面向对象仅为个别年级学生的讲座类活动,其他活动原则上均设置为“不限”。
(五)最大录取人数
1.讲座及各类比赛观众招募等需要场地的活动,根据场地容量大小设置最大录取人数。在报名时间开始之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参与活动人数。
2.征集作品等评审制活动,最大录取人数应设置为与可加分人数相等。
3.志愿者招募等相关活动,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录取人数。
4.团组织生活等团支部内部活动,最大录取人数应设置为班级总人数。
三、活动信息规范
(一)活动类型规范
1.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进行活动类型选择。并根据活动实际类型选择相应的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
2.《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中“竞赛和其他获奖类”仅作为各项活动类型的学分设置参考,不作为活动类型设置。
(二)活动级别
1.校级部落发布活动的活动级别需为校级。
2.班级部落、院级部落发布活动的活动级别统一为院系级。若院系部落需以院系单位发布校级活动,须向校团委提交申请与活动相关材料,审批通过后,该院系部落方可发布校级活动。
3.市级及以上活动发布,活动负责人或其指导老师须向校团委申请报备。
(三)活动时间
活动负责人根据活动具体时间而定。
(四)奖项设置
活动负责人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自行设置。
(五)学分设置
所有活动须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文件要求进行学分设置。所设置的学分发放数量不得超过活动最大录取人数。
(六)相关附件
1.附件为活动相关通知或该活动策划案。
2.《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审批备案表》由活动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字后拍照作为附件上传。
3.所有活动均须上传附件,无附件的活动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活动附件中不可出现任何与赞助商有关的信息。
(七)活动专题
部分活动为方便统计,在发布时须加入特定专题,如团组织生活须加入“团组织生活”专题,活动文件对专题有要求的活动则必须加入相应专题。
四、紧急活动发布
(一)紧急审批适应对象
全校范围内校院两级因特殊原因需紧急审核的活动。
(二)紧急审批基本流程
活动负责人可在任一时间联系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主任团,并说明活动紧急情况及活动细节。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主任团确认无误后,及时对紧急活动进行审核通过。活动通过后,活动负责人须第一时间联系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活动管理部相关工作人员,完成“绿色通道”使用情况登记。
(三)紧急活动审批注意事项
1.紧急活动同样需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设置学分。
2.“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活动由活动负责人发布,活动的发布需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活动发布规范》进行。在执行紧急审核过程中,由活动负责人引起导致无法进行紧急审核通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活动负责人承担。
3.“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紧急活动发布,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因次数超额所引起的无法进行项目活动紧急审批所造成的的一切后果,均由活动主办方自行承担。
附件4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推进我校“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学生第二课堂项目活动开展的组织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检查制度》。
一、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单位通过“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发起的第二课堂项目活动的检查工作。
(一)院、校级活动
由校团委指导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进行随机检查,抽取方法如下:
上一月末随机抽取下一个月被检查活动的序号数并予以公示,将每个月分为1-10日、11-20日、21-31日三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随机抽取5个活动。每月1日起将当月校、院级活动按照发活动的时间进行排序,对上月末公示的随机抽取序号所对应的活动进行检查。
(二)重大活动
对于覆盖面广、影响较重大、参与人数较多的活动,如五四晚会等。由校团委指导运营中心进行检查。
(三)其他活动
1. 被举报活动,举报人数达到参加活动人数的5%以上。
2. 无效、虚假活动。
3. 申请补录学分的活动。
均由校团委指导运营中心进行核查。
二、工作要求
运营中心设置综合评价管理部,成员组成为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核心干事数名,负责全校第二课堂项目活动质量监控工作,对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活动发布指导和全面检查,委派专门人员对第二课堂活动进行实地抽查,并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检查表》(附件1),抽查结果每月公示,提高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质量。
三、检查标准
(一)分值设置
采用量化考核形式,以“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系统管理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基础分50分,现场考察(仅适用于活动线下环节)或线上考察(仅适用于活动线上环节)50分,附加项10分。
(二)“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基础分(满分50分)
1. 未加入相应规定专题或加入错误专题,扣3分。
2. 若无特殊情况,活动参与者入学年份未设置为不限,扣3分。
3. 活动报名开始时间未设置在8:00—22:00,扣3分。
4. 除作品征集、人才招募等需对报名者进行筛选的活动之外,活动录取方式设置为评审制,扣5分。
5. 涉及学分的活动无活动附件或附件内容不清晰,扣5分。
6. 活动期间未生成签到卡或未对无法正常签到的参与者进行补签,导致参与者无法获得成长记录及活动学分,扣20分。
7. 发放阶梯类学分时,对同一参与者,参与学分与获奖学分重复发放,扣20分。
8. 在未发放学分的情况下,完结活动,扣10分。
9. 错误操作,将参与者无故拉入黑名单,扣20分。
10.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活动咨询中的咨询问题,活动结束之前提出问题三天内活动主办方未回复,超过10条,扣3分。
11. 因主办方时间地点未预先设置好而要求调整,超过一次,每次扣10分。
(三)线下活动考察(满分50分)
1.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无所事事,玩忽职守,不主动为活动参与者提供帮助,扣5分。
2. 现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情绪消极,言语不当等,扣5分。
3. 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不当,无工作人员引导入场或未正确引导入场,扣10分。
4. 现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工作牌,每人扣3分。
5. 活动负责人或活动组织者于活动期间少于2人到达活动现场,扣3分。
6. 主办方拒绝考察人员对活动进行实地考察,扣20分。
7. 活动主办方对检查工作不配合,未安排人员对接等,扣10分。
8. 活动时间地点发生变化未通知考察人员,扣10分。
9. 活动主办方对未按照活动要求完成活动的参与者进行签到,扣20分。
10. 活动开始后,若出现人群嘈杂、散乱等纪律问题,经过考察人员提醒一次后再次发生,扣5分。
11. 活动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当,工作人员造成活动现场拥堵、散乱,扣5分
12. 线下摆点类活动,活动负责人未设置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和现场安全,扣5分。
13.“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已录取人员未到现场,每减少5%,扣1分。
14. 活动过程中,3%及其以上人员中途离场,扣5分
15. 表演或比赛有重大意外,造成表演或比赛进程中断,扣10分。
16. 活动安全防护问题,未依据活动设置相应安全防护措施,扣20分。
17. 活动结束后未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扣5分。
18. 活动出现偏题、主题消极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扣20分。
19. 参与者参与度不高,活动效果不明显,未达到活动预期目的与效果,扣10分。
20. 活动结束后,收集活动参与者:被邀嘉宾/表演者/观众/工作人员对活动的评价和建议,将建议反馈给活动主办方,占比得分。
(四)线上活动考察(满分50分)
1. 活动主题消极,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扣20分。
2. 征集类活动时间不合理,作品征集时间小于三天,扣5分。
3. 超过5%参与者对审核结果有较大争议,经核实后确无明确审核标准,扣10分。
4. 活动未突出主题,活动各个环节未紧密围绕主题展开,扣5分。
5. 参与者参与度不高,活动效果不明显,未达到活动预期目的与效果,扣10分。
6. 活动主办方对未按照活动要求完成活动的参与者进行签到,扣20分。
7. 活动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经核实确未通知参与者,对参与者造成不良体验,扣5分。
(五)附加项
1. 活动负责人,写出活动汇报册,在活动完结前上交,进行评定。加5-10分。
形式自定:可以是word、长图、微信稿、PPT、视频等各种形式(注意:若以word形式上交,则字号统一为:标题小二号,正文三号)。
2. 发布活动花絮与评价的人数达到签到成功人数比例的10%以上,加5分。
四、第二课堂活动量化考核结果
(一)结果公示时间:每月4号18:00
(二)活动等级评定:
A. ≥95
B. 80—95
C. ≤80
(三)违纪追责
违纪追责参照文件《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校院两级运营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附表1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检查汇总表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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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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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
系统管理(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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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线上活动考察(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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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项(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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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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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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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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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制表
附表2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活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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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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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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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活
动
发
布
|
未加入相应规定专题或加入错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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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无特殊情况,活动参与者入学年份未设置为不限
|
|
|
活动报名开始时间未设置在8:00—22:00
|
|
|
除作品征集、人才招募等需对报名者进行筛选的活动之外,活动录取方式设置为评审制
|
|
|
涉及学分的活动无活动附件或附件内容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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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主办方时间地点未预先设置好而要求调整,超过一次,每次
|
|
|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运营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
活
动
签
到
|
活动期间未生成签到卡或未对无法正常签到的参与者进行补签,导致参与者无法获得成长记录及活动学分
|
|
|
学
分
发
放
|
发放阶梯类学分时,对同一参与者,参与学分与获奖学分重复发放
|
|
|
在未发放学分的情况下,完结活动
|
|
|
错误操作,将参与者无故拉入黑名单
|
|
|
活
动
咨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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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活动咨询中的咨询问题,活动结束之前提出问题三天内活动主办方未回复,超过10 条
|
|
|
活动负责人签字
|
活动检查人员签字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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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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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制表
附表3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线下考察表
|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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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
得
分
|
人员就位
|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已录取人员(请假通过者除外)未到现场,每减少5%
|
|
|
活动过程中,3%及其以上人员中途离场
|
|
|
活动准备
和活动中
|
人
员
|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无所事事,玩忽职守,不主动为活动参与者提供帮助
|
|
|
现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情绪消极,言语不当等
|
|
|
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不当,无工作人员引导入场或未正确引导入场
|
|
|
现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工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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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动主办方拒绝考察人员对活动进行实地考察
|
|
|
活动主办方对检察工作不配合,未安排人员对接
|
|
|
活动负责人或活动组织者于活动期间少于2 人未到达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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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当,工作人员造成活动现场拥堵、散乱
|
|
|
活动时间地点发生变化未通知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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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下摆点类活动,未设置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和现场安全
|
|
|
活动主办方对未按照活动要求完成活动的参与者进行签到
|
|
|
活动开始后,若出现人群嘈杂、散乱等纪律问题,经过考察人员提醒一次后再次发生
|
|
|
表演或比赛有重大意外,造成表演或比赛进程中断
|
|
|
活动安全防护问题,未依据活动设置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
|
|
活动结束后未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
|
|
|
活动效果
|
活动出现偏题、主题消极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
|
|
参与者参与度不高,活动效果不明显,未达到活动预期目的与效果
|
|
|
活动结束后,收集活动参与者:被邀嘉宾/表演者/观众/工作人员对
活动的评价和建议,将建议反馈给活动主办方,占比得分
|
|
|
活动类型
(依据具体活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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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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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签字
|
活动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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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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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制表
附表4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线上考察表
|
检查内容
|
扣
分
|
得
分
|
活动准备
|
活动主题消极,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
|
|
征集类活动时间不合理,作品征集时间小于三天
|
|
|
活动主办方对未按照活动要求完成活动的参与者进行签到
|
|
|
活动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经核实确未通知参与者,对参与者造成不良体验
|
|
|
作品审核
|
超过5%参与者对审核结果有较大争议,经核实后确无明确审核标准
|
|
|
活动效果
|
活动未突出主题,活动各个环节未紧密围绕主题展开
|
|
|
参与者参与度不高,活动效果不明显,未达到活动预期目
的与效果
|
|
|
活动负责人签字
|
活动检查人员签字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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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制表
附件5
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
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为贯彻落实《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规范完善西南医科大学校院班三级第二课堂活动发布、审核流程制度,维护西南医科大学广大学生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所发布的第二课堂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控。所有活动学分需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设置学分。所有活动发布均需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活动发布规范》进行。
(二)审批备案。活动负责人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审批备案表》。院系级活动:须由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在活动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交由院系二课部门存档。校级及以上活动:须由活动主办部门签字盖章后在活动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交团委办公室,由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存档。自审批备案表上交即日起,活动负责人可在“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活动发布。
三、注意事项
1. 凡在“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发布的活动必须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审批备案表》并通过审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活动,后台管理端将对其予以关闭活动处理。
2. 项目活动审批备案表只可由活动负责人填写,活动审批中出现任何问题,均由活动负责人承担。
3. 活动负责人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交项目活动审批备案表。活动发布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运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临时处理,所有临时处理情况均会进行记录备案。
四、审批备案流程
附表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审批备案表
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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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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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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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
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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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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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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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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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市级
□校级□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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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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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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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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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人人
学分/人人
学分/人人
学分/人人
(分等级填写)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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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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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类型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 □文化交流与艺术修养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
□专业技能与其他特长 □基于院系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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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院系年级
|
|
联系电话
|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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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
|
联系电话
|
|
活动概况:
|
活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指导老师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签章:
年 月 日
|
校级活动主办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制表
附件6
西南医科大学
“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补录、调整制度
一、适用对象
2018级及以后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制度许可。所有学分补录操作严格遵守《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内容及标准进行学分设置。
(二)材料充足,严格把控。学分补录或调整审核的相关材料、数据由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中心最终审核。上交材料、数据须真实、有效。原则上无记录、无证书、无证明的第二课堂活动经历不进行学分补录。
(三)多级审核,层层督查。学分补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由班级负责人、院系“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中心多级审核,切实规避由于审核材料错误而对学生利益造成的损失。
三、具体流程
(一)汇总、审核学分补录信息
1. 院系级活动若出现活动完成后,需对活动原分值大小和学分类型进行调整、活动组织者已成功申请学分但在到梦空间系统活动发布时未设置学分、活动负责人因操作不当未及时颁发学分等情况,活动负责人需填写学分补录模板表或学分调整审批表,并收集整理活动证明,一并交由院系“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院系初审后将相关文件打包命名为“年份+学期+院系名称+活动名称+第二课堂学分补录材料”,发送至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邮箱xnydxtwdekt@163.com。校级活动出现上述情况则由活动负责人填写学分补录模板表或学分调整审批表,并收集整理活动证明,一并交由相关组织负责人,初审后按同样格式发送到第二课堂运营中心邮箱。
(注:特殊活动学分补录可由其活动负责人统一申请补录)
2. 个人若出现“参与纳入并符合《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办法》考核内容及标准但未在到梦空间进行记录的活动经历,包括党团发展、学生干部任职等校内经历,以及取得专利、获取相关技能证书等校外经历”的情况,须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补录申请表》(附件2),交由班级二课负责人进行初审,再交由院系“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负责汇总审核无误后,填写《成长记录补录模板》,并将所有材料打包重命名为“年级+学期+院系名称+第二课堂学分补录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邮箱xnydxtwdekt@163.com。此项材料每学期报送一次。
(注:学生参与活动但未在到梦空间报名,不予补录。)
(二)材料核实、学分补录
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对院系及组织提供的补录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待审核结束后上报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中心核查,无误后统一进行补录。
(三)学分补录情况反馈
活动参与者通过到梦空间APP检查补录情况。第二课堂学分记录存在问题的同学须及时向院系“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门及相关组织负责人反馈情况。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将核实并补录符合规定的遗漏项目。
附件:1. 补录流程
2. 第二课堂学分补录申请表
3. 第二课堂学分调整审批表
附表1
附表2
第二课堂学分补录申请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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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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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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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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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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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成长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 □文化交流与艺术修养
□社会实践志愿公益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
□专业技能与其他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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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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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人数: (人) 发放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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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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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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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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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二级学院、团委各留存一份。
附表3
第二课堂学分调整审批表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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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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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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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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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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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类型:
发放数量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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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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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类型:
学分发放数量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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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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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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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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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本表一式三份,活动负责人、二级院系/组织、校团委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