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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读者使用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部门:法学院       发布人:范生根       浏览次数:2668       发布日期:2021-09-06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图书馆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引导用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爱护馆藏文献及设施设备,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特制订西南医科大学读者使用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读者入馆须知

1. 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经门禁系统刷卡或经人脸识别入馆,校外读者凭借阅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入馆。

2. 请保持馆内安静,轻步缓行,勿在馆内打闹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铃声调为振动或静音。

3.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

4. 请保持馆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请勿在馆内进餐、吃零食等。

5. 请爱护馆内设施设备,勿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及其他处理。未经许可,请勿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6. 请自觉维护馆内秩序,出入图书馆不拥挤,勿用物品抢占阅览及自习座位,勿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7. 进入图书馆请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请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8.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工作人员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暂停入馆权限,并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报刊、图书阅览外借制度

1.校园卡在图书馆借阅图书限本人使用,因转借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原持卡人负责。

2.借阅册数与期限

读者类型

借阅册数

借期

续借次数

全日制本专科生

20

2个月

1

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

20

3个月

1

实习学生

20

实习期

——

学校正式教职工

20

3个月

1

校外读者

学校外聘合同制职工非全日制学生

3册(非医学书)

2个月

——

 

借期满前每册图书可在图书馆网站、移动图书馆APP、学习通APP、图书馆微信服务号自行续借;实习学生的借期放宽到从下基地之日始到实习结束止,但需归还下基地前到期的图书,否则系统将连续计算超期;寒暑假期间正常计算图书借期;每册图书超期一天收取超期服务费0.10元。

3.报刊实行室内开架阅览,不外借,读者每次限取1种(份),阅后请放回原处。

4.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图书、报刊,不得在所借阅图书、报刊上涂画、撕页,如有丢失等情况,按《图书遗失与污损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丢失校园卡的读者,必须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同时需办理补卡手续后方可再借图书,挂失前被借图书所产生的后果由原持卡人承担责任。

三、图书遗失与污损处理办法

1.读者遗失馆藏图书,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赔偿 ( 出版社、版本相同,印次可不同 )。否则,应按以下办法进行经济赔偿:

1)遗失医学类、生物类图书按原书定价的5倍赔偿。

2)遗失其它类图书按原书定价的2倍赔偿。

3)遗失各类图谱按原书定价的5倍赔偿。

4)遗失成套图书中的一册,按全套图书价赔偿。未遗失部分归图书馆所有。

5)已赔偿图书在赔偿当月若失而复得,可交回原书,办理退款手续。

2.读者凡在馆藏图书上批注、圈点、勾画、涂改等,应对其行为进行教育并处以经济赔偿。根据图书的污损程度,若不影响使用,按原书定价的20%50%赔偿;若因撕剪、批注、圈点、勾画、涂改等而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影响使用的,按图书遗失处理。

3. 故意破坏、占有图书馆藏资源的,除写出书面检查外,按原书定价的10倍赔偿。暂停借书权限三个月。情节严重者,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对期刊的污损、丢失按图书丢失、污损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电子资源使用规定

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西南医科大学的声誉,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 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 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等滥用数据库的操作;(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并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3. 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账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 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须事先征得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外IP通过其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5.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读者所在单位,当事人须配合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查。

2)暂停资源访问权限三个月。

3)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五、研修室管理办法

1. 开放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员工和正式注册学生。

2. 研修室开放时间是:周一到周日80022: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3. 同一时间段各研修室有预约使用人数:普通研修室限4-8人、多媒体研修室限5-16人。

4.可通过网络预约和现场预约使用研修室。网络预约网址:http://172.17.6.243:81/,输入学号/工号,密码为图书馆借书密码,即可登录系统。现场预约:在研修室终端设备上刷校园卡预约。

5. 读者成功预约后,即可通过校园卡识别等方式打开门锁进入使用,如需离开,请按动室内门后的开关即可开门。

6. 可提前3天预约,每次至多预约3个小时,若在使用者预约时间段之后的时间无人预约,可以在本次预约时间段结束前进行续约,每次续约至多1个小时,如仍无他人预约,使用者可连续续约。

7. 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房间无人使用时提前15分钟刷校园卡进入预约房间,如超过预约开始时间15分钟不刷卡开门,系统将自动取消预约、释放房间供他人预约使用,系统还将记录申请人违规1次。

8. 请在使用结束前,到研修室门口的平板电脑上完成归还房间手续,如未归还系统会自动记录违规1次。

9. 系统自动合并读者使用个人研修室所产生的违规次数,违规2次将冻结预约权限10天。

10. 如因故无法开门使用研修室时,请联系技术部,联系电话:2581342

11. 凡遇紧急停电时,所有研修室门锁将自动打开,读者可直接开门离开。

12. 研修室使用过程中,请自觉遵守《西南医科大学读者使用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交流讨论时,请注意不要给室外区域学习的读者产生影响。请勿随意改变室内设施和结构,保持室内整洁,保管好随身物品。

13. 凡遇清洁整理、清查图书及安全检查时,本馆工作人员可自行进入研修室,不必先取得使用人同意。

14. 严禁在室内开展有违背意识形态相关规定的言行,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5. 图书馆研修室使用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六、逸夫图书馆座位预约管理办法

1. 逸夫图书馆内自习区域座位实行座位预约制度。

2. 使用者在超星学习通平台输入邀请码xnykdx,进入图书馆服务主页,点击座位预约微应用进入预约。使用者到达现场后扫码自习座位上的二维码签到签退。

3. 使用者单次预约时长为4小时,预约后20分钟内需扫码签到,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将被记录为违约,离开不退座记录为违约。

4. 短时离馆请扫码点击“临时离开”,暂离时长为20分钟,返回时重新扫码签到;否则系统将自动释放座位并记违规1次。

5. 离馆时请带走本人物品,并扫码签退释放座位。

6. 用餐时段为:11:3013:0017:3019:00,用餐时段内,可扫码暂离60分钟。

7. 每周违约次数达到3次,将暂停本周的预约功能。

8. 禁止使用任何非正常手段进行签到等操作,否则暂停预约功能。

9. 使用座位前请先进行预约,在预约时段内,预约人拥有该座位的使用权。请没有预约的同学请将座位让给已经预约的同学。

10. 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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