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捐资助学协议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一个等次,共评200名(其中农村户籍优秀学生比例不低于60%),奖励标准为每人1500元。
二、评选对象
西南医科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以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准)。2020级学生不参评,转专业学生到已转院系参评,专升本学生、转校学生在进入我校第一年不参评。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无纪律处分记录。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度(即2019-2020学年度)连续两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按要求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院系初审。辅导员、班委、团支部及学生代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院系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民主评议候选人名单,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名单在院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3162079),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院系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报奖学金管委会审核。
(三)管委会审核。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管委会对院系初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候选名单并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学校审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以学校名义表彰奖励。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0年12月7日12:00前。
(二)报送内容:
1.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2020年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3.2020年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4.院系通知、评审会议、公示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院系公章)
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诚楼21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wzz0218 163.com。
(四)其他: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3162079
邮箱:swzz0218 163.com
附件:1.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0年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报告
3.2020年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4.院系评审工作会记录表
5.西南医科大学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