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院系:
为做好2021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根据《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基本情况
(一)岗位类型: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酬金标准:勤工助学酬金按劳所得,每月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16元/人,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固定岗位
1.2021年3月2日-3月10日,用工单位提交申请。
有固定岗位用工需求的单位通过OA系统表单《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已设置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数原则上保持不变。
2.2021年3月11日-3月15日,学生工作处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用工单位申请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审批结果通过OA系统发送至各申请单位联系人。
3.2021年3月15日-3月25日,岗位招聘。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用工单位需求,招聘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3月31日前,学生上岗。
学生与用工单位(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后上岗。
(二)临时岗位
有临时岗位用工需求的单位,需提前至少三天通过OA系统表单《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经学生工作处审批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勤工助学学生。
三、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和酬金发放
(一)固定岗位:用工单位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情况等,每两个月将《西南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考核表(固定岗位)》(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诚楼212室)。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酬金的依据。
(二)临时岗位:用工单位在学生完成勤工助学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诚楼212室)报送《西南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考核表(临时岗位)》(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档发至邮箱qgjxhgg 163.com),作为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寒暑假期间有用工情况的,顺延至开学第一个月提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勤工助学酬金结算。任何未按程序申报而擅自设立的岗位,不予发放酬金。
四、用工单位注意事项
(一)用工单位需要自行招聘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须在岗位申请表的“工作任务及要求”栏注明“自行招聘”,否则视为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招聘。自行招聘时优先考虑在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以协助校内教学、科研、行政等管理工作岗位和学校公共服务岗位为主,并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应当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三)各用工单位应在每年12月份通过OA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勤工助学开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当年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学生工作情况、勤工助学育人效果、意见建议及下一年度固定岗位设置计划等。
联系人:胡艳秋电话:0830-3162079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三方协议书
3.西南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考核表(固定岗位)
4.西南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考核表(临时岗位)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