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挖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有余力的同学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根据《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24年校内勤工助学岗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类型
(一)固定岗位: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内容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公共服务等为主。
二、勤工助学岗位薪酬标准
校内勤工助学岗薪酬标准为17.5元/小时/人,每月据实结算。
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程序
(一)固定岗位设置程序
1.2月23日—3月1日,用工单位提交申请。
2024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设置、人员招聘和薪酬发放等工作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me.swmu.edu.cn/)开展,有固定岗位用工需求的单位指派专人担任勤工助学指导老师,加入勤工指导老师工作QQ群(群号:184898288),根据群内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和岗位申报。用工科室申报的助理岗位一般不超过2人,公共服务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设置进行协调安排,调整审批结果在学工平台予以公布。
2.3月2日—3月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用工单位岗位申请情况。
3.3月8日—3月13日,岗位招聘。
学生在学工平台提交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后,用工单位按照工作需求,招聘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3月15日前,学生上岗。
用工单位完成岗位招聘后即可通知学生上岗。学生持学生证到用工单位报到,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后正式上岗。
(二)临时岗位设置程序
有临时岗位用工需求的单位,须至少提前3天在OA办公平台填写表单《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提交设岗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进行人员招聘。
四、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和酬金发放
(一)固定岗位:用工单位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情况等,按月在学工平台进行薪酬核定,并打印《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学生薪酬核定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发放酬金的依据。
(二)临时岗位:用工单位在学生完成勤工助学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学生薪酬核定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寒暑假期间有用工情况的,顺延至开学第一个月提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勤工助学酬金。任何未按程序申报而擅自设立的岗位,不予发放酬金。
五、用工单位注意事项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主要起到辅助补充作用,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岗位。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应当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二)用工单位在招聘勤工助学岗位人员时优先考虑在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联系人:邓盟来、赵军祥 电话:0830-3162079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学工平台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操作手册
3.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