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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兆海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人:赵军祥       浏览次数:536       发布日期:2024-02-27

各院系: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兆海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现启动学校2024年兆海助学金的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标准

1.兆海奖学金:5000/·

2.兆海助学金:10000/·

二、2024评人数

1.兆海奖学金:80

2.2023级兆海助学金:7

3.既往评定的在校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53

三、评兆海奖学金

1.参评对象

学业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不限)定向医学生不参评,转专业学生到已转入院系参评专升本学生、转校学生在进入我校第一年不参评

2.基本条件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即2022-2023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即2022-2023学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同等条件下参评学年获得学校优秀学生称号(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省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参评学年(即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兆海奖学金与泸州老窖奖学金、江之阳·优秀学生奖学金、康哲奖学金、宝瑞雅珠宝自强之星奖学金可兼得与兆海助学金、筑梦奖学金不可兼得

3.评审程序

1)宣传动员。院系发布评审通知,同时召开年级大会或至少有班长、团支书参加的学生干部会,宣传解读学校评审办法、评审通知及院系评审细则等相关政策,动员学生积极申请。

2)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评选办法所列申请条件,填写《兆海奖学金申请表》,将申请表交所在院系。

3)民主评议。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一般为5-9人),召开评议小组会,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和材料,并根据院系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会后及时公布评选方式和结果。

4)院系初评。二级院系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科长、年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院系评审工作组,召开评审工作会,对院系评选过程及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名单在院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须同时公布院系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3162079),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院系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初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候选名单并上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查院系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评审确定《兆海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7)管委会审定兆海奖助学金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兆海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全校公告。

四、评审兆海助学金

评选2023级受助学生

1.参评对象

2023四川籍在校本科生,其中定向医学生不参评。

2.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评为特别困难等级,城乡低保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重残户、多残户、重大疾病户家庭子女和孤儿优先,同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予以综合评定

3.评审程序

1宣传动员。院系发布评审通知,同时召开年级大会或至少有班长、团支书参加的学生干部会,宣传解读学校评审办法、评审通知及院系评审细则等相关政策,动员符合条件学生申请。

2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评选办法所列申请条件,填写《兆海助学金申请表》,将申请表、申请承诺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交所在院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及相关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居住环境照片、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医疗支出证明等)。

    3)民主评议。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一般为5-9人),召开评议小组会,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和材料,并根据院系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会后及时公布评选方式和结果。

4院系初评。二级院系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科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院系评审工作组,召开评审工作会,对院系评选过程及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名单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须同时公布院系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3162079),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院系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符合条件学生的院系可放弃推荐名额

5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初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候选名单并上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评审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审查院系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差额评审确定7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候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7)第三方核查兆海助学金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核查人员通过查看资料、面谈、家访等方式对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候选人进行核查,并向兆海奖助学金管委会提交核查情况报告。

8)管委会审定兆海奖助学金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评审确定《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并全校公告

)既往受助学生资格再审定

1.评审对象

    既往已获得兆海助学金的53名在校学生

2.评审程序

1)学生自评既往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家庭如已脱贫,可书面向管委会提出申请,主动取消受助资格;如未脱贫,则据实填写《2024年兆海助学金既往受助学生情况登记表》,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申请继续获得受助资格。

2)民主评议。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一般为5-9人),召开评议小组会,审核继续获得受助学生申请资格并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继续受助学生名单。会后及时公布评选方式和结果。

3)院系初评二级院系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科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院系评审工作组,召开评审工作会,确定推荐继续受助的学生名单并在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须同时公布院系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316207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初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认继续受助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评审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审查院系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确定推荐继续受助的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6第三方核查第三方核查人员通过查看资料、面谈等方式对申请继续获得受助资格的既往受助学生进行核查,并向兆海奖助学金管委会提交核查情况报告。

7管委会审定兆海奖助学金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查既往已评定的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资助。

、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4312日(星期17:00

(二)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诚楼21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wzz0218@163.com

(三)报送内容

1.2024年兆海奖助学金评定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2024兆海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份)

3.2024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份);

4.2024年兆海助学金既往受助学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份);

5.《兆海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6.兆海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7.《兆海助学金申请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新推荐学生和既往已受助学生均需签署);

8. 2023级兆海助学金推荐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各院系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公正公平。若发现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究本项工作纳入2024年学生工作绩效考核。

(二)加强材料审核院系反复核对申请者信息,多渠道查证学生父母职业、收入、房产、其他资助、学生经济消费等情况,通过联系同学、家长、当地政府等方式确保学生填报的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申请理由等内容准确无误。

(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管理。要求申请者如实描述个人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提醒学生该项目接受第三方核查人员的家访调查,家庭现住址必须准确无误如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学生提供的地址、通讯信息错误、不详或虚假,导致第三方核查困难,将取消本次受助资格;如在第三方核查进行过程中临时放弃受助资格,影响第三方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将按学生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记入个人档案;如发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申报条件,故意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受助资格,且严重影响以后其他资助项目受助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记入个人档案。

 

联系人:邓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62079

 

附件:1.2024年兆海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

2.兆海学金申请表

3.兆海助学金申请表

4.2024年兆海助学金评定报告

           5.院系评审工作会记录表模板(院系留存)

           6.民主评议小组会记录表模板(院系留存)

            7.2024兆海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8.2024兆海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

9.2024年兆海助学金既往受助学生情况登记表

10.兆海助学金申请承诺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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