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2023届脱贫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七类毕业生,七类困难毕业生名单以全国资助系统比对数据为准。
(二)资助标准:600元/人。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2023届七类困难毕业生名单》中的学生填写《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请审批表》,向院系提出申请。
(二)院系初审。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形成院系初评名单,将初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线下公示3个工作日,不进行网上公示。
(三)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省教育厅审定。将学校审批通过的《西南医科大学2023届困难毕业生帮扶名单》报送省教育厅核查审定。
三、网上申报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须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请各院系于4月25日前将《2023届七类困难学生名单》中要求“录入申报系统”的学生(共190名)按流程录入系统。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4月25日下午5:00前
(二)报送方式
纸质档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诚楼212室),电子档发至邮箱swzz0218@163.com。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研究生材料由研究生院汇总报送。
(三)报送内容
1.《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评定报告》(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一份);
2.《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表》(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两份);
3.《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请审批表》(纸质档一式一份,按发放表排序)。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申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定,稳妥做好被帮扶毕业生名单公示等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内控风险防范,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对未纳入本次资助范围的其他困难毕业生要及时主动进行关心帮扶,视情况使用院系困难补助经费予以资助。
(二)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23届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通过学生社保卡进行发放,受助学生须在5月30日前办理好个人社保卡,确保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联系人:胡艳秋 联系电话:0830-316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