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春蕾计划”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困境家庭女生精准帮扶工作,根据《泸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实施99公益日“春蕾计划”助学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春蕾计划”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女学生,不含定向医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在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从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事实孤儿、单亲、大病或重残家庭、存在事实困难家庭、烈士家庭、见义勇为家庭中筛选受助女生;
(二)有上进心、品学兼优,并承诺资助期间不退学、不辍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和限选课无不及格科目,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
(三)原则上已享受2022年“春蕾计划”、“雨露计划”、栋梁工程等地方助学项目资助的学生不再享受本次“春蕾计划”助学金。
三、标准和名额
(一)资助标准
1800元/人/学年。
(二)名额分配
全校共100个名额,各院系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春蕾计划”助学金申请表》,与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所在院系。
(二)院系初审
各院系核查学生申请表填写内容,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在校综合表现评选出院系拟推荐学生,经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审批发放
院系推荐学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市妇联复核、省妇儿基会审定后进行发放。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5月12日12:00前。
(二)报送内容:
1.“春蕾计划”助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春蕾计划”帮扶对象资料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3.“春蕾计划”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报送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wzz0218@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科(德诚楼212办公室)。
六、其他要求
(一)“春蕾计划”是泸州市“民心守护·巾帼行动”妇女儿童关爱十项实事之一,院系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受助女生。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也不得自行调整资助标准或更改发放对象。
(二)请院系注意受助学生日常典型案例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如有需要提供受助学生阶段性进展材料的请予配合。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316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