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2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2021年秋季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目前已脱贫的学生退出认定;二是对2021年秋季学期未被认定但目前家庭经济的确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充认定。具体程序包括:
(一)退出认定程序
1.学生自评。在2021年秋季学期已被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自评,如家庭经济已脱贫,可书面向院系提出申请,主动退出认定名单。
2.院系审核。各院系对学生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广泛听取同学评议意见、组织专人核实。退出认定名单经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定。学校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名单并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处理。
(二)补充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将填写完善的申请表及相关印证材料递交班级评议小组。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参照认定标准对申请认定学生的印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估,形成初评意见。
3.院系认定、公示。院系认定工作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对学生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重点关注并及时解决。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须将名单、等级、申诉电话等一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校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名单并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处理。
注意: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2022年秋季学期申请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本次动态调整中退出认定的学生,不能申请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认定程序。各院系要认真组织,主动摸排,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进行动态调整,严禁将未经认定程序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名单上报学校。要重点关注《八类特殊类型学生名单》(附件3)中在2021年秋季学期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群体,确保困难学生全部入库并提供及时帮助。
(二)严肃工作纪律。院系工作人员在认定工作中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
实,将被取消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三)加强资助育人。各院系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5月6日17:00前。
(二)报送方式:电子档发至邮箱swzz0218 163.com;纸质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诚楼212室)。
(三)报送内容:
1.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退出认定)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补充认定)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按名单顺序排列)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西南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报告
4.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补充认定)名单
5.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退出认定)名单
联系人:胡艳秋 电话:(0830)3162079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