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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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人:王静雪       审核人:易娟、蒋玉梅       浏览次数:416       发布日期:2026-10-12

各二级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引导学生主动关爱自我、增强心理韧性,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稳定的校园育人环境,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6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润心赋能,聚力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本次“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详见附件1):

  1.新生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

  2.“相约星期二”心理沙龙特别期

  3.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放日

  4.学生心理骨干培训

  5.院系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6.心理主题橱窗展

  7.心理主题班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开展“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要结合新生适应性教育,精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着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础活动、特色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院系年度学生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特色活动,绩效考核不予加分。

  (二)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各院系要持续贯彻“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的理念,紧扣“润心赋能,聚力成长”主题,结合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创新活动形式,精心策划举办1—2项具有院系特色、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活动,打造“一院一品”育心实践活动品牌。

  (三)强化宣传,严格审核。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活动各阶段宣传工作,及时挖掘亮点、总结经验。每项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在院级以上平台(如学校官网、学生工作部网站、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新闻稿件。发布内容须严格执行学校《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准确、表述规范。

  (四)选树典型,示范引领。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将依据《2026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评分细则》(附件2),评选先进集体6个、优秀心理主题班会6个、优秀心理主题橱窗3个。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我校心理健康工作提质增效。

  请各院系于11月12日前将“10·25”活动简报(总结材料)与宣传报道一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王静雪老师处(联系电话:2599847,邮箱:780179318 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方案

                  2.2026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评分细则

                  3.2026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简报参考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2日

 

上一条: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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