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校同学:
根据捐资助学协议和《西南医科大学“宝瑞雅珠宝”自强之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院(系)评选推荐、校团委复审、团委常委会投票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对魏康丽等25名(详见附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颁发“宝瑞雅珠宝”自强之星奖学金。
现予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团委综合科 0830-3160686
(公示结束,撤下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团委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