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教学安排根据放假时间作相应调整。现将学生工作系统清明放假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教育学生严禁下江河塘游泳、私拉乘坐运营车辆,防止受骗拐骗,防范恐怖暴力活动等。
二、教育留校学生假期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在校园内烧纸、烛祭祖。
三、关爱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关心学生生活。
四、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校履行请假手续。各院(系)务必将学生放假期间的外出活动情况做好登记备查并加强管理。4月4日晚,各院系年办逐一清点学生回校情况,于当晚8点半前通过短信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五、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请各院系于3月31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生教育管理科。所有学生工作系统人员假期中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假期中学生工作部(处)安排的两校区夜间值班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