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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人:赵军祥       浏览次数:538       发布日期:2024-03-22

各院系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2023年秋季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目前已脱贫的学生退出认定二是2023年秋季学期未被认定但目前家庭经济的确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充认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退出认定程序

1.学生自评。2023年秋季学期已被认定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自评,如家庭经济已脱贫,可书面向院系提出申请,主动退出认定名单

2.院系审核。各院系学生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广泛听取同学评议意见、组织专人核实退出认定名单经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定。学校对各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退出认定的学生名单并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处理

(二)补充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及相关印证材料递交班级评议小组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参照认定标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估形成初评意见

3.院系认定。院系认定工作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对学生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重点关注并及时解决。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须将名单、等级、申诉电话等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校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行审核,确定补充认定的学生名单并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处理

注意: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本次动态调整中退出认定的学生,不能申请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助困类资助项目实施的基础,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按时高质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各院系要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最新下发的低保家庭等12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为基础,重点关注其中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附件3,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确认、家访评议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认尽认、困难等级真实精准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41017:00前。

(二)报送方式电子档发至邮箱swzz0218@163.com;纸质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诚楼212室)

(三)报送内容:

1.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退出认定)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补充认定)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按名单顺序排列

 

联系人:赵军祥、邓盟来   联系电话:(08303162079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西南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报告

4.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补充认定)名单

5.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退出认定)名单

6.补充认定原因填写要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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