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学生工作部决定举办2023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探索自我,拥抱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本次“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新生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相约星期二”心理沙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放日、心理委员培训、心理情景剧剧本大赛、院系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心理主题橱窗展、心理主题班会。(详见活动方案)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扎实开展“10·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年度绩效考核项目,“10·25”基础活动、院系特色活动均属于考核范围。若特色活动不符合要求,则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项目。
(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活动期间,各院系可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院系专业特色和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富有院系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1-2项。
(三)及时宣传,报送材料。请各院系根据自身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在院级以上宣传平台(如学校、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发布活动宣传稿。并于11月12日前将本次活动简报(总结材料)、宣传报道发送至心理中心刘驰钰处。
(四)严格标准,评选先进。本次活动结束之后,各院系要及时推选优秀心理主题班会,心理中心将按照《2023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评分细则》(附件2),评选出得分靠前的6个院系作为本次活动先进集体。其中,活动简报最终实际得分由学生工作部评定;基础活动、特色活动最终实际得分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委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方案
附件2:2023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评分细则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