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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通知

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人:赵军祥       浏览次数:1415       发布日期:2023-02-22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根据《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基本情况

(一)岗位类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类型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二)岗位性质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酬金标准:勤工助学酬金按劳所得,每月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17.5/人。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程序

(一)固定岗位设置程序

1.22331日,用工单位提交申请

2023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设置、人员招聘和薪酬发放等工作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me.swmu.edu.cn/)开展,有固定岗位用工需求的单位指派专人担任勤工助学指导老师,加入勤工指导老师工作QQ群(群号:184898288,根据群内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和岗位申报。用工科室申报的助理岗位一般不超过2人,公共服务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设置进行协调安排,最终以学工平台审批结果为准。

2.323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用工单位岗位申请情况。

3.38313日,岗位招聘。

学生在学工平台提交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后,用工单位按照工作需求,招聘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315日前,学生上岗。

用工单位完成岗位招聘后即可通知学生上岗。学生持学生证到用工单位报到,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后正式上岗。

(二)临时岗位设置程序

临时岗位用工需求的单位,提前至少三天OA办公平台填写表单《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提交设岗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进行人员招聘。

三、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和酬金发放

(一)固定岗位:用工单位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情况按月在学工平台进行薪酬核定,打印《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学生薪酬发放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发放酬金的依据。

(二)临时岗位:用工单位在学生完成勤工助学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学生薪酬发放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寒暑假期间有用工情况的,顺延至开学第一个月提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勤工助学酬金。任何未按程序申报而擅自设立的岗位,不予发放酬金。

四、用工单位注意事项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主要起到辅助补充作用,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岗位。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应当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用工单位招聘勤工助学岗位人员时优先考虑在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各用工单位应在每年12月份通过OA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勤工助学开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当年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学生工作情况、勤工助学育人效果、意见建议及下一年度固定岗位设置计划等。

联系人:赵军祥       电话:0830-3162079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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